关于开展义务劳动活动的通知
作者: 工会 时间:2014-09-17
各工(分)会: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号召,激发教职工劳动热情,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荣校、爱校、建设美丽校园的主人翁意识,校工会将在教职工中开展“热爱劳动,共建校园”义务劳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意义

组织开展教职工义务劳动是弘扬党的优良传统,顺应现代文明发展的需要,是增强劳动意识、培养劳动习惯、为人师表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营造“健康、有序、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有利于树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理念,提高全校师生文明素养,并将为和谐校园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的安排

活动以校、院行政人员为主,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义务劳动内容,建议以清扫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内外卫生及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为主。活动以集中劳动与分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活动的要求

各工(分)会要高度重视、争取党政支持,激发教职工参与热情;要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坚持记录和报送活动动态信息,营造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拓展和创新义务劳动的内容与形式,力求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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