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前后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5-01-09
各学院:

2015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做好寒假前后研究生管理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放假及报到注册

(一)按照学校规定,寒假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至2月26日,2月27日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27日、28日(28日17:00截止)。2015年3月2日正式上课。

1、已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的研究生持研究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

2、未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的研究生先到学生财务服务中心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再持开具的相关缴费发票和研究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否则不予注册。

3、报到、注册手续必须由学生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4、请各学院于2015年2月28日16:50前将本学院研究生报到注册情况报研究生思想教育办公室(研421室)。

5、请各学院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本学院所开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二)所有研究生必须在2015年2月27—28日到校报到,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报到的,必须及时向辅导员和导师请假。研究生请假时间超过两天的,辅导员和导师应向学院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准假。未按时报到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寒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放假前各班辅导员要召开专题班会,有针对性地强调三方面:一是要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假期回家和开学报到时应特别注意人身与财物安全,乘坐有运营许可证的交通工具;二是要加强遵纪守法教育,要求学生在假期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三是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和赌博活动,做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过一个祥和文明的春节。

(二)所有离校过寒假的研究生必须向导师和辅导员书面或口头报告本人离校时间、离校去向和联系方式,确保导师和辅导员掌握相关信息。寒假期内各学院辅导员要通过qq、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关心学生的假期情况。

三、其他工作

(一)全体研究生辅导员应在研究生全部安全离校后,经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后方可离校休假。寒假期间所有研工干(包括研究生辅导员)应保持信息畅通。对留校过春节的研究生,辅导员应做好留校研究生搬迁及春节探望工作。

(二)2015年2月25日上午10:00请全体研工干部和研究生辅导员提前上班。

四、医学院寒假前后相关研究生工作由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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